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中心C座3层、6层,法定代表人为本间哲朗。经营范围包括1、在中国对电器、电子及其他鼓励和允许类产业进行投资;2、受所投资企业(包括投资者和/或本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董事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为其提供以下业务:①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②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③人才培训、市场开发以及咨询服务;④协助企业招收、招聘人员;⑤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谋求企业之间的平衡外汇;⑥协助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5、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6、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可以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8、进口并在国内销售投资者所属公司集团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关联企业的产品;9、经批准,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0、从事经营性租赁业务;11、为所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12、进口为企业、投资者所属集团的母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3、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4、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15、经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6、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7、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本公司或投资者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18、从事电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普通机械、专用设备、医疗器械等有关产品(特种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设立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19、从事汽车电子装置、电子电器材料、装置、住宅建材、家具、照明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视转播专用车等相关产品(特殊商品除外)、化肥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20、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21、咨询服务;22、仓储服务;23、道路货运代理;24、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25、零售文化用品;26、会议服务;27、承办展览展示;28、批发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64家公司,具有50处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