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拟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二、项目名称: 仁济医院东院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及证后管理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 2023 年 3 月 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季报、年报及证后咨询服务。
四、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道浦建路 160 号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0,000.00 元,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六、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境领域的技术咨询;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协助医院相关管理人员收集排污许可证及申请材料、历史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等相关资料,全面梳理排污单位在报告周期内的执行情况。
2 、协助医院相关管理人员梳理仁济医院东院现有自行监测方案,并根据排污许可证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自行监测方案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3 、针对医院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梳理依证排污的依据,如出现违证排污的情况,分析违证排污的情形及原因,提出整改计划。
4 、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包括季报和年报)填报工作。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结论、附图附件等。
5 、应开展报告质量审核,确保执行报告内容真实、有效,并经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协助医院相关管理人员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版执行报告,同时向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经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执行报告。电子版执行报告与书面执行报告应保持一致。
7 、协助医院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相关统计表、调查表等资料的填报。
8 、根据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审核意见,与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部门进行技术沟通,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比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 、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
2 、资格证明文件:
2.1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 、法定代表授权书;
2.3 、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 、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需求理解、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实施计划、质量保障等;
4 、项目实施人员基本情况;
5 、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
6 、类似项目业绩;
7 、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材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并放入文件袋封口,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电子版 1 份。
九、 提交比选文件时间、比选文件送达地址及递交方式:
1 、 提交比选文件时间:
2023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03 月 06 日,每天上午 09:00 — 11:00 ,下午 13:30 — 15: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 上海市 浦建路 160 号 4B 号楼 204 室后勤中心
3 、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联系人:施阳、顾圣婴
联系方式: 68383658
十一、其他: 成交单位由医院通知办理相应手续,未成交单位恕不一一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保障处
2023 年 0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