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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9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57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和医院管理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2023050101/0692-239C05560059

3.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

项目预算810万元人民币/两年。经费来源为已落实。

4. 采购需求:

(1)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

预算限价

服务标准要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

1项

24个月

810万元

人民币810万

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服务时间/服务期限:24个月

(3)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天河院区:

①院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②棠下实验室: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307号东岳财富广场C座5楼;

③医学研究中心(奥体):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61号TO+科创营E座108/109/110/111//112/113单元。

2.萝岗院区: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

6.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和处置, 类别包括HW01(医院废物),或为政府指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承担采购人所在行政区域的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职责。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5投标人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售价:人民币300

标书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何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号开评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5253485

传真:/

邮编:51063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79

邮编:51003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zssy.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gdebidding.com )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3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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