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供水设备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二次供水改造完成后,原有的3台二次供水水泵及泵房相关管道已不再使用,现以招标方式选择拆除施工及设备回收单位。
一、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3、项目内容:
⑴拆除原有的3台二次供水水泵及泵房相关管道;
⑵回收拆除的设备及材料。
4、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为设备及材料的回收价格减去拆除施工费后应当给招标人的资产残值。
5、勘查现场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14:00-17:00。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9:30。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30。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01房间。
9、投标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上述材料提供1份,不需胶装,投标文件应当密封。
10、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成评标小组评标,报价最高且报价合理的投标人中标。
11、本项目施工期为1天。
二、项目地点、联系人
1、项目地点:济南市经二路8号。
2、勘查现场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9257401。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9257459。
4、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经二路1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01房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济南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