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无害化处置项目
采购公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院本部和北院区输液瓶、袋回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SYZBB-2023041
2、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含北院区);
3、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害化处置项目;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服务期限:3年;
6、采购内容:
序号 | 回收种类 |
1 | 一次性玻璃输液瓶 |
2 | 一次性塑料输液袋 |
3 | 血液净化液体桶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范围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人员清单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誉查询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具有环保局、商务局相关资质批文和处理量批复、具备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环境检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废水、废气、固废与噪声控制处理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设施运行达标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
5、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三、报名资料提交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在本公告页“附件”中下载“(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3、本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
4、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至一个文档内发送至邮箱(hnsychang@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河南省人民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无害化处置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本公告附件处获取。采购人拒绝报名人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资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其他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七号
联系人: 常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580108
六、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