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局机关园湖及民族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19日 11: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2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 ||
预算金额 | ¥43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宁工(采购人)、李柳婵(采购代理机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663389(采购人) 、0771-4956273(转)816(采购代理机构)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6633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4956273(转)816 |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局机关园湖及民族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007-JHGL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局机关园湖及民族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物业系办公生活综合区,分布位于园湖南路20、26号和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三大院内,总建筑面积约56149.73m2。服务需求范围:(一)综合管理与维护。(二)环境卫生与保洁。(三)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四)绿化养护与美化。(五)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六)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清洁、保洁和管理。(七)会议服务。(八)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物业的行为管理。(九)应急管理。(十)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十一)对各办公室内的日常使用物资配送、发放。(十二)其他。如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5.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至 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①现场购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帐底单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邮件至604039546@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材料核验信息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人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帐帐户:收款人户名: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东葛东支行;账 号:8000 9825 3600 015)。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投标文件:
①开标地点现场提交:投标人应正确配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②邮寄快递方式: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收件人:李柳婵 联系电话:0771-4956273(转)816
2、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gxjhzj.sx4.topnic.net/index.aspx)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771-566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联系方式:0771-4956273(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宁工(采购人)、李柳婵(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771-5663389(采购人) 、0771-4956273(转)816(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