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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注|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REITs)试点项目库

   日期:2021-02-23     来源:汕头百事通    浏览:298    评论:0    
核心提示: 汕头市  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关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汕头市

  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关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的通知》,决定建立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
《通知》指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包含意向项目、储备项目和存续项目3类项目。要求入库项目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一)意向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基本符合基础设施REITs发行条件,原始权益人具有发行REITs产品的明确意向。如所在地区、行业等暂不属于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可单独备注说明。(二)储备项目。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已正式启动发行REITs产品准备工作。比如,已开始目标资产重组工作,或已基本确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或已筹备成立项目公司,或相关股东已协商一致同意转让,或有权主管部门同意发行REITs产品等。入库项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三)存续项目。项目已成功发行REITs产品,设立的基础设施基金进入存续期管理。

  《通知》要求强化入库项目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一)对入库的意向项目,要综合考虑国家重大战略要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自身条件与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等,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做好发行REITs各项准备工作。(二)对入库的储备项目,要深入了解项目工作进展,及时掌握项目情况,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咨询服务,帮助落实各项条件,并与当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相关证券交易所加强沟通,帮助项目做好相关准备。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项目,应从储备库中统一选取,未入库项目不得推荐。(三)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储备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顺利实施。(四)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在安排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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