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惠州市税务局办公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办公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Y2021012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办公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5.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办公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含工程类复印机)、扫描仪、网络线路等。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六、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线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附件,填写《领购采购文件登记表》后打印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syhuizhou@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 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附件,填写《领购采购文件登记表》后打印加盖公章,至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人:范文波 联系电话:0752-2276193
传真:0752-2276193 邮编:516000
(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
联系人:扶女士 联系电话:0752-2382811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