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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外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浏览:388    评论:0    
核心提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外消火栓泵接合器、喷淋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器等六套设备,其管道、阀门等敷设在室外地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外消火栓泵接合器、喷淋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器等六套设备,其管道、阀门等敷设在室外地下窖井内。因锈蚀严重,多处渗漏,拟对地下窖井内设备进行更换,现以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本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

(招标文件附后)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外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外消火栓泵接合器、喷淋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器等六套设备,其管道、阀门等敷设在室外地下窖井内。因锈蚀严重,多处渗漏,拟对地下窖井内设备进行更换,现以招标方式予以采购。

本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

一、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勘查现场、报名、递交报价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招标公告附件。

2、勘查现场时间:本项目为维修改造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勘察现场,统一勘察现场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4:00。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9257401。采购人不接受未勘察现场的投标人报价。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1日工作日的9:00-17:00。

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7:00。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9257417。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5:00。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9、投标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文件。上述材料各提供1份,须加盖公章,不需胶装,投标文件应密封后递交。

(三)评标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成评标小组综合评标。

(四)工期及质保期

1、工期:本项目现场施工工期为7天,为交钥匙工程。

2、质保期:质保期2年。

二、主要施工内容

(一)拆除

1、拆除窖井内原有管道、闸阀、安全阀、止回阀等。

2、拆除范围自窖井北墙引出管道至接合器、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器接入管在窖井内的法兰。

3、拆除的设备及材料由供应商处置,可在报价时折抵工程款,报价中不体现折抵数额。

(二)安装

1、按照要求新购设备及材料,安装恢复设施功能,新敷管道应当离开墙体。所购设备及材料应当采用国产一线品牌的产品。

2、对窖井内的管道、设备等进行防腐处理(含窖井内未拆除的部分)。

3、如果窖井北侧墙体内管道因锈蚀不能焊接,使用DN100钢管通过原管道穿过墙体焊接,施工费用按照现行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材料价目表另行结算,不在本项目报价内。

(三)窖井土建维修

窖井北墙墙体用红砖修复并抹水泥砂浆。

三、验收方式、付款方式

(一)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合同额的95%。

2、余款留作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两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纠纷,期满后15日内退还质保金。

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应付款金额的发票。

四、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中要包含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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