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网上竞价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采用协议供货(网上网上竞价)方式对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网上竞价项目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提供下述设备的协议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述网上竞价编号:HHHTSZC-JJDD-2021-0306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网上竞价项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所属区域:呼和浩特市本级
预算金额(元):3,159.00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1-08-26 10:43:52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1-08-31 10:44: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亚东 18586009295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呼政采备字[2021]01515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协议采购)
二、网上竞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竞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71-6951209
(三)其它1.如果需求明细中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协议供货商报价时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协议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中心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协议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不得超过协议供货投标时的最高限价,要严格按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提供服务,不得以低于正品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一)单品牌成交原则1.报价的入围品牌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2.入围品牌供应商满足三家的,以报价最低的入围品牌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最早的入围品牌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项目废标后重新发布公告,报价供应商满足3家但不满足3家入围品牌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5.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二)多品牌竞价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序号 | 采购品目 | 品牌 | 数量 | 限价(元)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商品服务 | 名称 | 型号 | 商品服务单价 | 数量 | 商品服务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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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功能一体机 | 惠普 | 1 | 3,159.00 | 入围厂商 : 翔璘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