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业务打印机耗材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业务打印机耗材项目。打印机型号为:理光PROC5300S。
2.2预算金额:200000.00元
2.3招标范围:承德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业务打印机耗材项目。
2.4供货期:2年。
2.5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委托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5日 (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委托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月11日9:00,地点为: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邮政综合楼 | 地 址: | 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067000 |
联系人: | 王倩 | 联系人: | 张宇 |
电 话: | 0314-2026629 | 电 话: | 18931410912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149012010@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帐 号: | / | 帐 号: | 69604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