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包客专35kV上跨输电线路下穿迁改工程
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FW2022-02)
1.立项依据
根据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2021年三季度安委会《关于京包客专呼包间地方35kV电力线上跨改下穿整治方案》,上跨京包客专铁路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萨蹬线35kV输电线路改电缆下穿铁路,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资金来自包头供电段安全生产费。项目已具备开展第三方审价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第三方审价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上跨京包客专铁路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萨蹬线35kV输电线路下穿迁改铁路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京包客专铁路呼和浩特至包头间K592+070处。
建设规模:对京包客专35kv上跨电力线路下穿铁路迁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审核。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上跨京包客专K592+070处(同步对应上跨唐包线)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萨蹬线35kv输电线路改电缆下穿铁路工程。
第三方审价单位需分别对设计单位出具的35KV跨越京包客专线、唐包线铁路范围内输电线路架空改下穿电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审核。
2.3 审价费用: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8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取费标准。
2.4 审价周期:5个工作日。
2.5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保证预算可以合理涵盖工程所需费用。
3.对第三方审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第三方审价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申请单位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预算或决算审价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8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4月1日19:00前通过邮箱(756606067@QQ.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报送扫描电子版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5、6条)。同时于2022年4月2日19:00前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须与电子版申请文件一致,书写制作请见第6条)。纸质申请文件在2022年4月1日19:00前能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的,可不需报送电子版申请文件。
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5.10近三年类似项目预算或决算审价业绩。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12财务状况。
5.13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5.14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014040
联 系 人:梁坤
电 话:0472-2224443/13020436504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2222243;路电0209-22243
邮 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