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防及服务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TJHD-W1021
项目名称:安防及服务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19、2020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评标时复核查询结果,对列入以上记录名单的人员及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书面声明。(六)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施工前提供改造完毕后效果图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施工前提供改造完毕后效果图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至 2022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提供施工前需提供改造完毕后效果图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8202212364@163.com 。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开户账户:77050154740004206。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方式:王助理51895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朱晓波18202212364,18202212364@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晓波
电 话: 1820221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