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3年度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或代管公司所属厂生产所需氢氧化钠,预估采购量为20397.1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月31日。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次合同供货期为1年,中标人根据各采购公司实际需求及时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各采购公司通知为准。经各采购公司考核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为优,可续签第二次合同,供货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2.3 交货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标段招标货物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氢氧化钠,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氢氧化钠。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3)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4)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氢氧化钠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方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金额不限);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厂家的直接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段的标段数量为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6月11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 月6 日9 时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与投标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前14天内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
2)投标前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区或其他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的;
3)投标前14天内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接触史的;
5.4投标人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觉出示二维码,并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措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8-63216055-80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