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3)投标人按照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货场指定区域,服从货场管理人员指挥,依规按时完成装卸作业,自备附属作业所需设备工具及材料。
(6)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货损、货差、货物丢失等赔偿责任。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及人工附属作业技术要求
1.执行的技术标准:装卸标准须符合《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和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补充规定》、《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 投标人必须遵守铁路《安规》、《行规》和铁路货场管理规定。投标人应组织其作业人员参加由采购方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为其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3. 投标人提供装卸设备,委派足够的装卸作业人员及设备作业人员。提供装卸设备:汽车吊1台,需提供吊车最低起重能力指标。派驻的作业人员最低数量:吊车司机1人、装卸工不少于10人,防护员1名。所有派驻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满足能够适应在铁路货场内从事作业的条件。同时,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沟通,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4. 投标人按照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货场指定区域,服从货场管理人员指挥,依规按时完成装卸作业,自备附属作业所需设备工具及材料。
5. 投标人提供的装卸机械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装卸机械的日常保养、大中修及招标人的生产用油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人委派的作业人员如有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但不得因此影响装卸任务的完成。在履约期内,累计发生3次以上影响接取送达装卸任务的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货损、货差、货物丢失等赔偿责任。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四、谈判文件获取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2日9:00时(北京时间),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7.3立项单位:港铁物流
技术咨询人:刘国勋
联系电话:13842559995
7.4项目经理:马经理
电 话:024-62080901
邮 箱:706823790@qq.com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