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某学校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 09: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邢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43153354 | ||
采购单位 | 长春某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助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邢洋,13843153354 |
项目概况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07-F1750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通用车辆维修保障项目
- 项目编号:2022-JL07-F1750
- 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车辆维修 | / | 详见第二部分 | 年 | 2 | / | 长春某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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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本项目为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维修企业,具备维修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1371864@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八、样品(无)
九、现场勘察(无)
十、标前答疑会(无)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邢洋、康然
办公电话: 0431-80620102
移动电话: 13843153354、17390942450
传 真: 0431-80620102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采购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张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方式:邢洋,13843153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
电 话: 1384315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