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3—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JLNJML-F1002)
本项目为某部2023—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NJML-F1002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2023-2024年副食品采购,副食品供应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类、肉蛋类、水产类、调料类和饮品类等,具体采购品类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标包划分及预算:拟定为1个标段,包含蔬菜水果类、肉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饮品类,预算金额为49万元。
(三)供应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期1年。
(四)供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四排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并根据部队任务需要伴随保障至各点位。
(五)供货方式:供应商负责由专人、专车将所需供应物资及相关检验报告在约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货物送达后由双方清点签字验收。
(六)质量要求: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卫生质量要求,确保无污、无毒、无害,做到渠道合法、来源明晰、品质优良、鲜活卫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采购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9万元/年(含税)。
五、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采购副食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按招标人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六、合同期限:供应期限1年。合同终止前要留足时间组织下一次副食品筹措,因故未完成副食品筹措的,可与中标人续约并签订临时合同。中标人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即终止合同。在新的供应合同签订前,经采购单位同意后,中途终止合同的可以按照原评审排序依次商其他投标(报价)供应商或依托友邻单位供应商签订临时合同。临时合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在2022年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得有境外资本背景(含港澳台),包括独资、控股、入股【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和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书面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招标人列入本级“供应商黑名单库”中。(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七)在我部(招标人)中标连续供应副食品超过2年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八)在报名结束后,招标人需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地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企业资质,公司人员管理及关联情况,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和物资筹措能力,检验检测场所、设施设备、报告等,经招标人现场实地考察合格后才具备投标资格,所有资料投标供应商均应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经招标人现地考察合格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时00分起至2023年4月13日17时00分止。
(二)领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泰国际1期9栋5楼。
(三)现地考察。招标人将安排于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不合格将取消投标资格,考察结果于考察结束后通报相关投标供应商,并接受质疑。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价
报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ongxiaoyang@cntcitc.com。
(三)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未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形式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投标人购买标书成功后,在中招联合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因账号泄露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保证金退款遵循原路退还原则,请不要在银行柜台现金汇款、个人账户汇款以及通过非银行机构代理汇款,需确保汇出账户可以正常收款。 (2)汇款后请及时登录系统了解款项到账情况,紧急情况可与客服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您的投标。 (3)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致的投标无效。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5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1期9栋5楼。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5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1期9栋5楼。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十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四、联系事项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159232212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1期9栋5楼
联 系 人:刘思明
电 话:0871-65159505
电子邮件:dongxiaoyang@cntcitc.com.cn
监督举报电话:伍干事 198693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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