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21年复印纸张材料供货商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南铁文广招﹝2021﹞1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就2021年复印纸张材料供货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3.其他要求:
3.3.1报价单位须是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注册、年检合格,有效存续不少于3年且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项目经销商、代理商和厂家。
3.3.2报价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须诚信守法经营,无信用不良记录;
3.3.3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1年1月8日9:00至2021年1月12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327095760@qq.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3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前发送邮件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单项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单项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路142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91-87035430/15079008784
接收报价函邮箱:327095760@qq.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招标办
日期: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