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双缸快速标本处理仪
二、项目编号:2023-JL13(04)-W1004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项目总预算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双缸快速标本处理仪 | 60万元 | 详见第二部分-技术参数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重庆市 | / |
说明 | 1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span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mso-bidi-font-family:="" mso-font-kerning:="" 1px;"="" style=";padding: 0px;border: none;outline: none;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font-stretch: normal;line-height: 30px;font-family: 宋体;vertical-align: baseline">5.本项目中标价格需经价格复核,最终中标价格以复核结果为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采购机构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我院违规调查处理名单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三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有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产品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2.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投标人如为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2.3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3.所投产品还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4.非医疗器械不须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证明,但须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和各级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18:20止。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请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录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附录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录3),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录4);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5);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我院违规调查处理名单中的承诺书(附录6);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附录7)。
备注:以上条件仅限于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资质条件,供应商最终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以投标评审现场依据投标文件判定。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医院官网(https://www.xqhospital.com.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人投标保证金账户;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xqyycgzx774929@163.com。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不收取费用。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样品评审
本项目不涉及。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
(二) 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
九、公告网址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医院官网(https://www.xqhospital.com.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助理(报名情况咨询)
办公电话:023-68763908
联系人: 陈助理(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023-68774927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物资采购中心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叶助理
办公电话: 023-6875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