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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海气象保障系统定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9-07     浏览:150    

项目概况

远海气象保障系统定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看采购公告,并于2023年9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DHHQ-W4001(NBGODOZB123040)

项目名称:远海气象保障系统定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5000.00元

最高限价:955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项

预算金额:955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远海气象保障系统定制项目,具体建设要求见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

2)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为加快供应商资源统合和诚信管理,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我部组织的采购活动。(投标现场提前通过互联网登入账号,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室。

3、方式:邮件发送。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37409979@qq.com。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17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会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7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的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一日(截止16:30止)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申领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提供未被列入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7)提供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注意:任何供应商严禁通过互联网向我部提供保密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质要求如涉及供应商保密资质信息,请及时与我部联系)。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提供以上资料的供应商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判定。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

开户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3320020410120100157863

特别说明:1)供应商在提交申领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时请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开票相关信息,未备注相关信息的本公司一律开具普通发票。2)标书费到账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默认标书费缴纳不成功,且响应文件将被拒收;3)通过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标书费的供应商,汇款备注信息栏必须注明正确的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例如NBGODOZB123040项目的标书费)。招标编号未注明或不规范的汇款将视为误交款,该供应商视为缴纳标书费不成功,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关于费用缴纳问题请直接致电财务电话(0574-5501972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室),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9月1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室)。届时请供应商出席开标会议。

六、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具体时间与联系人确定。

(二)踏勘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三)联系人: 张先生 。

(四)联系电话:15076308773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本项目有关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印、拍照、记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参与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遗失或泄密,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92919部队参谋部航管气象处

地 址:浙江宁波市江北区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涂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556412、0574-87558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室

项目联系人:叶雪琼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312175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574-87558643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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