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航空运输外包(沈阳航站)项目公开招标公
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2024tlyz-syhk)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航空运输外包(沈阳航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7.5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航空运输外包(沈阳航站)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航空运输外包(沈阳航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航空运输外包(沈阳航站)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3.投标人须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
投标人(响应人)2018 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
发生重大生产及安全责任事故,所使用的外包服务人员未发生道德舆论新闻、诈骗、盗窃、
债务纠纷等违法事件;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中;6.投标人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8.投标人 2020 年1
月 1 日至谈判截止有同类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配套发票复印件);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
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的响应,本项目中选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6 日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30 日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响应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如资料不全, 拒绝接受
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企
业资质证书副本。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受。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前进路 330
号通辽市邮政分公司506 办公室155400571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7 日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前进路330 号通辽市邮政分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7 日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前进路330 号通辽市邮政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前进路 330 号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15540057197
电子邮件:6902622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