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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日常工作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19     浏览:124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日常工作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清洁用品/消毒杀菌用品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秀屿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5: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8:30
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预算金额¥149.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78989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秀屿区政府大院文化馆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先生 1370608690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 18505940002/0594-2278989
附件:
附件1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F1C0BB185F1FE47C8EF21F24693223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日常工作物资采购 -招标文件.doc

项目概况

日常工作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5]YI[GK]2021003

项目名称:日常工作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9.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9600元
  投标保证金:1499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60199-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消毒杀菌用品

1(批)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4996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至 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fjys10@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秀屿区政府大院文化馆3楼        

联系方式:韦先生 13706086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陈 18505940002/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4-2278989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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