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1年深圳校区东园学生宿舍家具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2021年深圳校区东园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1]158号
2、招标编号:0692-219B05530020
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1年深圳校区东园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93232070元(其中包组1(第一栋):人民币21533450元,包组2(第三栋):人民币21533450元,包组3(第五栋):人民币21533450元,包组4(第二、四栋):人民币14315860元,包组5(第六、七栋):人民币14315860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3232070元(其中包组1(第一栋):人民币21533450元,包组2(第三栋):人民币21533450元,包组3(第五栋):人民币21533450元,包组4(第二、四栋):人民币14315860元,包组5(第六、七栋):人民币14315860元。)。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深圳校区东园学生宿舍家具。
(2)标的数量:1批 。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学生公寓家具采购,详见相应包组的用户需求书内容。
(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各包组均预计2021年7月1日前完成货物的生产,2021年7月20日前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采购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收货时间。根据甲方场地实际情况,中标单位需充分考虑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的因素,合理安排送货及安装计划。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①本项目包组1至包组5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包。
②包组1至包组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③因本项目采购总量较大且实施时间紧急,故本项目分成5个包组,分别由多家不同的供应商承担。投标人可单独投其中一个包组,亦可兼投,但兼中数量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包组,且包组1、包组2、包组3三个包组不得兼中。也不得只对每个包组中的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
注:1)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或以上)包组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仅参与本项目一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无须提交本函)。依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当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组投标的某一合格投标人,其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包组数超过1个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其《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的承诺,在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包组中推荐其为对应中标意愿排序最靠前的包组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能超过2个包组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且其中包组1、包组2、包组3中,只能有一个包组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信息不完整,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其中标意愿的排序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在其具备中标资格的包组中,按照包组号小到大的顺序(按包组1至包组5顺序),推荐其为顺序靠前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能超过2个包组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且其中包组1、包组2、包组3中,只能有一个包组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若评审结束后,由于某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该包组中标资格或因故被依法取消该包组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该包组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生改变时,不改变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
4)本项目各包组评审顺序依次为: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包组1至包组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投标时须同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标书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3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020-84115085-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译文
电 话:020-66341771
邮 箱:zbzxlyw@163.com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