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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大屏安装及装饰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1-06-16     浏览:63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轨道交通学院委托,对电子大屏安装及装饰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

JY2021049轨道交通学院电子大屏    预算:11万

 二、项目概况:大厅电子大屏安装及相关装饰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01月-2021年05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6月21日9:00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email protected]�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六、评审与成交标准:

实质性满足且报价最低。

七、保证金及文件工本费:

   (1)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现金密封),未成交单位缴纳的保证金现场退还。成交单位应在五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事项说明”中规定金额补齐),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无息退还。

   (2)询价文件工本费:无

八、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档1份(U盘与正本单独封装),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775

本次询价采购学院将集中组织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工作,因学校疫情防控需求,请投标人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点前联系采购人履行报备手续后再开展实地调研,调研时间为6月21日9:00--16:00。

十、采购办联系方式:

询价通知书编制:刘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115873  

办公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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