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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2022年外文原版报刊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2022年外文原版报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52338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2022年外文原版报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9,200.00 最高限价(元):50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内容: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外文原版纸质报刊的采购和运输,共40种40份。
2、项目实洋预算额度为人民币50.92万元。 3、本次采购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需求的所有外文原版报刊必须全部提供,并按本次招标确定的实洋金额结算。 4、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采用实洋金额报价,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全部按照实洋金额报价。 ★5、供货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到货。 ★6、供货地点:由中标人指派固定人员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要求 (一)供货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正规发票。 ★2、供应商保证正规渠道购进期刊,即必须从国际合法出版商购进期刊。所购期刊必须具有国际刊号(ISSN)。禁止盗版期刊,如出现此类行为将终止合同,并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具有从事期刊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能提供期刊的标准MARC数据,以及各出版社最新期刊订购目录数据。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需方系统无障碍的使用; ★4、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期刊电子商务网站,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征订数据,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 5、所有订购报刊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未经采购人确认的报刊品种; 6、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经营外文报刊目录及报价; 7、供应商对采购人报订的进口报刊中:著名出版社的期刊出版后3个月内到货率应不低于98%(小国别期刊当年的到馆率在92%以上)。除停休刊及不可抗拒因素情况外,对于采购人订购的品种必须全部提供;项目中订购的全部报刊,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到货; 8、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订单后,需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将确认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人; 9、供应商及时将采购人的订单向出版社发订,以保证采购人的到刊; ★10、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报刊电子商务网站,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征订数据,并免费提供当年所订报刊的MARC(日文CNMARC、西文USMARC)编目数据,在著录项目、标识符与著录格式上做到完整、规范、准确; 11、对报刊出版中发生名称、内容改变或期刊价变化幅度超过10%等情况的,供应商要及时向采购人重新确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 12、供应商免费提供纸本或电子形式的最新报刊征订目录,包含ISBN/ISSN、正副题名、出版社、出版频次、价格、读者对象、内容提要等信息; 13、采购人所订的纸质报刊,如有相应的电子期刊的免费使用服务,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同时协助做好开通工作; 14、对于在供货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报刊,无论是刊名、刊期或出版发行的变化,供应商都必须编制专门的“报刊变动情况表”,并由专人负责,以各种形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变动情况和原因; 15、报刊因中途停刊、休刊、合刊等原因,供应商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全额或按照实际余额退还采购人并附退款说明; 16、供应商免费直接投送报刊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同时提供与每批期刊数量、品种、价格相符的详细期刊清单,以便于双方验收,避免出现漏、缺、错投的现象; 17、报刊到馆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如投递与采购人所订品种、复本数量、随报刊光盘磁带等不符的情况时,供应商应全部无条件退换; 18、国外期刊一般在出版后3个月内到货,超期到货者,应向采购人提供延时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报刊配送每周1-2次。节假日、寒暑假按用户指定时间配送; 19、在发送报刊之前,供应商应预先用电话或E-MAIL通知采购人; 20、供应商应保证代表采购人就报刊的缺份、缺期问题向国内外的出版机构查询交涉。对于已出版但过期未到的期刊,供应商必须在3个月内补齐。对于已出版但缺期的报刊,供应商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救,但补救形式之一的复印报刊数不得高于成交报刊的1%;期刊已超过出版年限6个月,既2022年报刊在2023年6月30日仍未出版或到货的,供应商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全额或按照实际余额退还采购人并附退款说明。 21、保持QQ、微信等方式的实时联系,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2、能提供的其他的服务(如果有)。 (二)罚则条款: 1、2023年6月30日前由于出版商未出版、停刊、休刊、合刊等原因供应商未能供货的,供货商需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供应商可凭国外出版商或国外经销商(能提供出版商授权资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纸质承诺书后可免除罚金;供应商所提供承诺书信息如果不真实,供货商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采购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2023年6月30日前供货商未能供货且无法提供未出版、停刊、休刊、合刊等有效证明材料的,供货商除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外,还需要向采购人缴纳与未到刊物等额的罚金; 3、2023年6月30日前供货商未能供货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刊物达5种(含5种)以上或2023年6月30日前不论何种原因到货率未达标(著名出版社到货率不低于98%,小国别期刊到货率不低于92%),供货商除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并向采购人缴纳与未到刊物等额的罚金外,还需要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额10%的罚金。 4、未能及时到货刊物供货商需要在刊物出版后30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复印本暂时供采购人使用,到货验收以正式刊为准。 (三)质量要求 1、质量验收标准:报刊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报刊、无特价报刊、无非商业渠道进口报刊,对于报刊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投标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应对发送的报刊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报刊安全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在装配报刊时有义务对采购人预订的报刊进行质量把关。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报刊,应该予以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所有报刊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报刊品种和复本的数量。报刊品种、复本数量和随刊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 6、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报刊给予退货。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 a、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全部按照实洋金额报价。 b、产品的运输、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及总价当中。 c、供应商针对本次报价可附加的其它优惠条件和承诺。 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全部合同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并有年检记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受理区(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参加现场投标的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2021年10月15日13点30分)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谈判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及最终报价。 5、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0411-82155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系方式: 0411-86580180 邮箱地址: yifangzb@126.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0401013500478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阳、杨斯博 电 话: 0411-86580180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关联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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