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SJY-DL21050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室办公家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
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 2021年11月26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开标室(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4号楼,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5630545@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回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 180 号
联系方式: 0514-87861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联系方式: 0514-89985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刘英18556131196
电 话: 0514-89985353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2021年11月19日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