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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档案资料存放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9     浏览:780    

邗江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档案资料存放架项目

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就邗江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档案资料存放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邗江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档案资料存放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9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1JSDD071号

2.项目名称:邗江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档案资料存放架项目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送货安装到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19 20211126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开标时统一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1209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120915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7.2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一份正本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472101912@qq.com,联系电话:0514-80375026)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1126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6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180号

 系 人: 范英杰                               

联系电话13615245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二楼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0514-80375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0514-80375026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1人参加,提前做好自查工作, 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

2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行程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中高风险地区、本市风险小区人员及与之有密切接触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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